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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充实和健全我国信息工程监理的标准和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5-05-13 16:45:32   文章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949次

  在实践中充实和健全我国信息工程监理的标准和管理体系

余远

近年来我国信息工程监理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完成了规范性文件、行业的定域和总体标准框架的制定等项工作,IT产业中一个新的行业正在形成。而“2003年中国信息化工程监理”论坛的召开,首次将政府有关部门、建设方和监理方的代表以及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就信息工程监理的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它标致着我国信息工程监理实现了从理论到全面应用的转折,这将会对我国信息工程监理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本文就信息工程监理实践中的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对信息工程监理的理解

信息工程监理与其它行业的工程监理一样同属于“工程监理”的范畴,它具有工程监理的共性。这表现在监理依据的一致:依照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目标的一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含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业主方与承建方关系;监理的组织框架一致:监理项目、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过程的一致:工程前期监理、工程中期监理、工程后期监理,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全面组织协调;监理性质的一致;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与业主方就监理合同进行约定,进而取得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权的法律地位(业主方保留决断权),它一方面是对建设方工作的规范,同时也是对业主方行为的约束;监理的局限性一致;不能超出业主方与承建方工程项目合同条款的监理,不能超出业主方与监理方合同监理范围的监理。

信息工程监理由于其鲜明的信息技术专业的特点,因此它与一般工程监理又存在特殊性。这表现在信息技术是当代社会的高新技术,具有更新快,知识密集和高附加值的特点,使监理中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信息工程施工中特别是软件工程中无形价值多于有形价值,加大了监理的难度,对监理人员的从业标准有更高的要求;信息工程施工中工程阶段性划分不一样,如系统集成有网络设备验收、网络设备测试、综合布线施工及测试、网络系统实现和网络操作系统及网管软件安装,最后是网络系统测试和初验,软件开发有需求分析、系统及模块设计、编程、模块测试、系统测试初验等。

二、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是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确定监理工程师的知识构成,也为他们的培训和资质认证提供了科学依据。

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所应具备的知识是由信息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的,要胜任这项工作首先要具备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专业基础知识,并且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验,取得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知晓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各环节及相互关系,简单的归纳说就是他首先必须懂行,是干这一行的专家,不能出现外行监理内行的现象发生;其次,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的组织能力,知晓工程项目组织规划(计划)、实施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因为审核承建方工程项目组织规划(计划)书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等是监理工程师不可缺少的工作步骤,所以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还要经过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项目经理的培训,不能是只懂技术只顾自己干的专家;最后,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还要经过信息工程监理知识的培训,掌握国家关于信息工程监理方面的法规、政策、熟悉监理程序、监理方法和监理标准等方面的知识。

因此,未来我国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标准应该是在取得计算机或信息技术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经过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可取其中一项只承担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监理)项目经理培训,再通过信息工程监理培训合格后,才能最终取得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高级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

三、信息工程监理标准产生的机制

一个好的标准的产生对生产力的促进和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信息工程监理的标准它不仅对信息工程监理本身,而且对整个信息产业和信息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水平的提高都是巨大的。我国信息工程监理的标准目前正在抓紧制定中,我们在强调标准本身的程序化、标准化、格式化及实用性的同时,更要注重构建产生标准的机制。

良好的标准产生机制应包括:1、标准制定的开放性 它对行业内所有企业都是开放的,都可以将自己成功的技术规范和监理管理制度提出标准申请,也可以对执行中的标准根据实践中的问题提出建议,充分体现企业对标准的申请权和建议权。2、标准审定的科学和民主性 在由专家学者已经初步完成了我国信息工程监理标准框架后,标准就进入了充实和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随社会科学不断进步而永无止境的,因此要有专门的机构和程序来完成标准的受理-审议-回复-上报(政府相关部门颁布),其中的审议应充分发扬科学民主,广泛听取专家和行业内同行的意见,以保证标准能代表行业内技术和管理的领先水平。3、提出标准的激励措施 鼓励企业把自己最先进的东西拿出来作为标准推向社会使其它企业通过接受和使用标准在短时间内掌握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他们获得的是有形资产的增值,而提出标准的企业应保证他们在标准的推广和社会的荣誉感等方面获得有形资产、更多的是无形资产的增值。4、标准的权威性 新的标准一旦审议完后就应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国家的法规颁布执行,使标准具有权威性。5、标准的实时性 标准的制定机构和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定期的跟踪标准的执行情况,了解行业内、国内外发展动态,随时对标准进行修定,使标准与社会的科技发展水平同步。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作为社会的中介组织,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发挥着重要的沟通和桥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它的作用日显重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中指出“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这为行业协会今后的发展确定了明确的指导方向。目前信息工程监理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随着政府职能的淡化其标准的制定可以授权行业协会承担,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独立第三方的作用。北京市信息化协会经北京市信息办的授权,积极开展信息工程监理标准的制定和认证,使北京市信息工程监理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例,它对北京市以及全国信息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就是最好的例证。

在全国尽快成立信息工程监理协会已是势在必行时,协会的建立应吸取其它行业协会的经验教训,在组织构架上应避免照搬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搞国家、省、市级协会,形成省、市级协会工作重复、互争会员、重复管理的混乱现象。而应以信息技术和工程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为依托,建立协会开展工作,会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国家的信息工程监理协会应是联合会的性质,他的会员是各地方城市的信息工程监理协会,主要职责是统筹指导全国的协会工作,受理、审议和制定国家信息工程监理标准。国家和地方的协会按不同的服务范围,分别完成各自的认证、培训、行业仲裁、维权以及标准的受理、审议等项工作。

 

 作者单位:武汉市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